关于扩大中信信托锐进51期投资范围的公告 -国际云顶yd4008
time:2016-09-27 pv:609次 author: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中信信托锐进 51 期拾贝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成立。本计划受托人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保管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经纪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代表为宁波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现宁波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计划的委托代表人,向受托人书面申请将本计划的投资范围增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港股通股票”,投资限制为“购买港股通股票合计不超过信托财产净值的 25%”。
本计划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本计划的保管银行、证券经纪商沟通后,认为本计划符合港股通合格投资者要求且投资港股通股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委托人代表的该申请。受托人已根据产品合同规定将相关事宜公告在受托人网站,并将于公告发布 30 个工作日后在本计划的投资范围中增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港股通股票”,投资限制为“购买港股通股票合计不超过信托财产净值的 25%”。
宁波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计划的委托人代表,将与受托人就此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并配合办理相应的港股通权限开通事宜及后续的投资操作。
特此公告。
宁波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6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