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拾贝精选1期基金合同条款变更的公告 -国际云顶yd4008
time:2017-03-15 pv:1497次 author:
【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我公司”)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拾贝精选1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于【2014年12月28日】成立,并坚持规范运作,稳健运营。为符合监管要求,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我公司拟根据《拾贝精选1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该基金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根据《拾贝精选1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二章】规定:【“经全体基金委托人和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单方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的受理时间和业务规则的变更
2、调低从本基金资产列支的费用标准
3、 对本合同的修改不对本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或对基金委托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就资金划拨指令、清算交收业务规则等约定的变更;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发生变动相应对本合同进行的变更;
6、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有权变更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募集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基金合同样本等材料报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对本合同任何形式的变更、补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变更或补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基金合同样本报金融监管部门备案。”】
为符合监管要求,更规范地进行投资运作,进而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我公司对《拾贝精选1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如下变更。
1、 变更函术语
本变更通知函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合同条款变更流程
本次合同内容变更包括该基金投资顾问变更、管理人联系地址、托管人法人代表变更等内容,对该基金合同的修改不对本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对基金委托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管理人有权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 我司已告知本基金托管人本次合同变更事宜,现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通过公司网站向持有人披露基金合同变更事宜,并在规定日期向将变更后基金合同样本报金融监管机构备案,本次变更即日起生效。
3、 拾贝精选1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明细表
《拾贝精选1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序号 | 位置 | 原条款 | 现条款 |
1 | 一、合同当事人 | 乙方(基金管理人) 名称: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胡建平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1号金融街公寓 | 乙方(基金管理人) 名称: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胡建平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11号金融街公寓 |
2 | 三、释义 | 投资顾问 指上海千黍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投资顾问 指宁波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 | 六、基金份额的募集 (三)基金份额的销售方式 | 名称:拾贝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1号金融街公寓 | 名称:拾贝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11号金融街公寓 |
4 | 九、基金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1.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1号金融街公寓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1号金融街公寓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11号金融街公寓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11号金融街公寓 |
5 | 十、基金的托管 |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518048 法人代表:王东明 联系人:吴俊文 联系电话:010-60838626。 |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518048 法人代表:张佑君 |
6 | 十二、基金的投资 (十一) 投资顾问的聘任 | 本基金聘请的投资顾问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千黍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 张剑 联系人:佟秀刚 联系电话: 18611832032 | 本基金聘请的投资顾问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宁波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胡建平 联系人:卢小苹 联系电话: 010-66290780 |
7 | 十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三)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国际云顶yd4008的支付方式 2、投资顾问费 | 投资顾问费的银行收款账户为: 户名:上海千黍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账号: 11014709456008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投资顾问费的银行收款账户为: 户名:宁波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账号: 94110155260005160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开发区支行 |
8 | 十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4、基金行政服务机构的行政服务费 | 基金行政服务机构收取行政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 基金行政服务机构收取行政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116810187000000370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
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