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拾贝探索2号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变更的公告 -国际云顶yd4008
time:2018-05-15 pv:1297次 author:
尊敬的拾贝探索2号私募投资基金 投资者:
【拾贝探索2号私募投资基金(产品代码:scl558)】(以下简称“该基金”)于【2018年5月9日】成立,并坚持规范运作,稳健运营。为符合监管要求,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我公司拟根据《拾贝探索2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该基金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拾贝探索2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一、 拾贝探索2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明细表
序号1
十一、基金的投资
原条款: | 现条款: |
(三)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包括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优先股、证券回购、存款、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分级基金b,但不包括非货币类etf基金一级市场申购、赎回)、期货、场内期权、权证、资产支持证券、收益互换及场外期权(仅限于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交易对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含证券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含期货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托管或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提供私募基金综合服务的契约式私募投资基金,也可投资于上述产品的劣后级份额。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港股通交易、新股申购,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 (三)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包括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优先股、证券回购、存款、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分级基金b,但不包括非货币类etf基金一级市场申购、赎回)、期货、场内期权、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含证券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含期货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托管或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提供私募基金综合服务的契约式私募投资基金,也可投资于上述产品的劣后级份额。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港股通交易、新股申购,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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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条款: | 现条款: |
(九)融资融券及其他场外证券业务的参与情况 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可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在放大投资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投资风险,同时还须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费用,由此承担的风险可能远远超过普通证券交易;本基金可参与场外衍生品(包括互换、场外期权等品种)的交易,投资收益受挂钩标的的市场价格、市场利率、波动率或相关性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本基金收益产生不确定性的风险。
| (九)融资融券及其他场外证券业务的参与情况 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可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在放大投资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投资风险,同时还须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费用,由此承担的风险可能远远超过普通证券交易;本基金不参与场外衍生品(包括互换、场外期权等品种)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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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2
原条款: | 现条款: |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越权交易的监督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越权交易行使监督权,具体投资监督事项如下: (1)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包括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优先股、证券回购、存款、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分级基金b,但不包括非货币类etf基金一级市场申购、赎回)、期货、场内期权、权证、资产支持证券、收益互换及场外期权(仅限于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交易对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含证券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含期货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托管或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提供私募基金综合服务的契约式私募投资基金,也可投资于上述产品的劣后级份额。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港股通交易、新股申购,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越权交易的监督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越权交易行使监督权,具体投资监督事项如下: (1)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包括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优先股、证券回购、存款、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分级基金b,但不包括非货币类etf基金一级市场申购、赎回)、期货、场内期权、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含证券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含期货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托管或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提供私募基金综合服务的契约式私募投资基金,也可投资于上述产品的劣后级份额。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港股通交易、新股申购,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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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3
删除条款: |
(11)场外衍生品按以下方法估值: a、持有的场外期权根据第三方或交易对手提供的期权合约盈亏估值结果或估值报告进行估值。第三方或交易对手无法提供估值结果或估值报告的,按成本估值。 b、持有的权益类收益互换、跨境收益互换根据第三方或交易对手提供的估值报告进行估值。第三方或交易对手无法提供估值结果或估值报告的,按成本估值。 c、持有的利率互换根据清算机构或者(代理清算机构)提供的结算单据或者结算数据进行估值。 d、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则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标的产品的估值方法和估值数据,并确保提供数据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e、对于投资的场外衍生品按照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估值方法或估值公式进行估值,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调整估值方法或估值公式的,可经双方协商确认,并以基金管理人出具的具体估值方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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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条款后的序号作相对应改动 |
序号4
删除条款: |
(3)场外衍生品风险(如有) 1)政策风险 场外衍生品(包括互换、场外期权)属于创新业务,监管部门可视业务的开展情况对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调整,引起场外衍生品(包括互换、场外期权)业务相关规定、运作方式变化或者证券市场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场外衍生品(包括互换、场外期权)中挂钩标的的市场价格、市场利率、波动率或相关性等因素的变化,导致投资者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3)交易对手不能履约的风险 交易对手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有权机构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不能履行场外衍生品(包括互换、场外期权)中约定的义务,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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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条款后的序号作相对应改动 |
现我司向所有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对该基金基金合同变更的征询,如有异议请致电010-66290780或发送邮件至chanpin@tbamc.com联系国际云顶yd4008。
注:征询日期截止至2018年5月18日,如到征询截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有反馈则视为自愿同意本合同变更事项。
基金管理人: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8年05月15日